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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留資格相關的通知!

2021/01/15 15:11:07 編輯:井浪花-cj 瀏覽次數(shù):756 移動端

有童鞋關于關于在留資格相關的通知!的問題還不甚了解,下面澳際小編整理了《關于在留資格相關的通知!》,歡迎閱讀,如有疑問歡迎聯(lián)系我們的在線老師,進行一對一答疑。那么就和澳際出國留學網(wǎng)的小編一起來看看日本留學生入境吧?

  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在留資格相關的相關通知。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所新發(fā)布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及「再入國出國中但所持再入國許可已過期的永駐者等的相應措施」。

  此外,現(xiàn)由于受日本入境限制政策影響的地區(qū),除去被認可的特殊案例以外的所有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簽證申請原則上都不予受理。

  同時《再入國出國中但持再入國許可已過期的的永駐者等的相應措施》,原則上需要在入國限制的措施解除日后才可進行。

  為對中國的“拒絕入境”及“既給簽證暫時失效”兩項規(guī)定的解除日。

  1.關于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

   此措施的在留對象

  包括所有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對象。

  屬于此措施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間

  包括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為止所發(fā)行的證明書。

  此措施的有效期

  對中國的入國限制措施解除日起六個月以內或2023年4月30日為止,以兩者最早的時間為準。

  此有效期規(guī)定需滿足的條件

  向本館進行此類簽證申請時,需要增加日本接收單位開具的《繼續(xù)接受申請人的赴日活動證明》,樣式不限。

  2. 再入國出國中但持再入國許可已過期的永駐者等的相關措施

  此措施的對象范圍

  原本在留資格為「永駐者」,「定住者」以及「特定活動」的申請人,且持再入國許可或視同再入國出境后,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影響,無法在再入國許可有效期期滿內入境。

  相應的措施內容

  持有「永駐者」資格的申請人,在持有已發(fā)行的「定住者」的在留資格簽證基礎上有可能可以在入境時重新辦理「永駐者」的入國手續(xù)。

  另持有「定住者」以及「特定活動」的申請人會給予與原本在留資格相同的簽證。

  若持有再入國許可的申請人,在再入國許可可以延期的情況,請直接申請辦理再入國許可的延期手續(xù)。

  此措施實施地區(qū)

  所有的國家及地區(qū)。

  簽證受理時間

  簽證申請人所處的滯留國或地區(qū)的入國限制措施解除之日起六個月之內。

  所需材料

  簽證申請書

  護照

  原本的在留卡復印件

  申請人本人的申立書或·特定活動)。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辦理簽證的辦法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在國外疫情擴大的現(xiàn)狀,日本政府決定在現(xiàn)階段政策實施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從2020年3月9日實施的以下措施期限將延期到8月底。

  要求從中國及韓國入境日本的人員,在檢疫所所長指定的地點進行為期14天的停留觀察。

  由中國及韓國抵達日本的航班僅限在成田國際機場及關西國際機場降落。

  暫停日本國駐中國及韓國使領館2020年3月8日前簽發(fā)的簽證效力。

  暫停對香港、澳門,韓國的免簽措施。

  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領事館收取的簽證費不可退還。

  2、從2020年3月28日依次實施的停止對持有APEC商務旅行卡的中國等國家人的免簽措施的措施期限將延期到8月底。

通過上述內容講解,希望能幫助同學們更好的了解留學最新動態(tài)。想要咨詢更多日本留學生入境相關留學問題,可隨時咨詢我們專業(yè)的出國留學高級顧問老師。溫馨提示:了解最新出國留學動態(tài),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直接添加海外顧問老師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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